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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本值得推薦給大家看的書
        它很像童話 但卻寫得讓人覺得真實
       一群住在森林中的小妖精,綁架了不喜歡自己原本生活的七歲小男孩- 亨利 戴,由一個調換兒來取代他所有的一切。而亨利戴經過妖精們的洗禮後,也重生為妖精。他的新名字叫  A一袋。 這本書用兩個身份的觀點交錯的舖述。假的亨利戴偷了別人的人生,他盡力的用別人的方式去過生活,擔心害怕被發現。A一袋過了新的生活,但他想念他的家人。書的最後,兩人相遇了,他們也體認到,其實自己是可以過著自己的新人生。
        如果有一天我的人生被偷走了,我會想好好觀察這個人到底要如何改變我原有的生活,是不是會讓我身邊的人更快樂。
        如果有一天我偷了別人的人生,我真的會比原本的我快樂嗎?還是,我用別人的軀殼,在靈魂與現實中掙扎。
        我花了坐火車來回的時間,加上一個晚上把這本書讀完。它沒有哈利波特的高潮迭起,也沒有尼采的深奧哲理。就真的像進入童話般,有童趣,不過沒有聽完三隻小豬後跳躍的感覺,但故事中的小妖精會在腦海中嬉戲。
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幸福的小孩(雖然我早就滿18歲)。但偶爾也會覺得怎麼他或她比我幸運,比我好命。也會想如果我是他那該多好。但都只是想想,因為我知道在某個地方,也會有另一個人想成為我,我應該感到驕傲,也應該珍惜現在擁有的一切,即使人總是不太容易滿足。
        小時候常寫到一種作文--假如我是......,怎麼沒有老師出一種題目叫做--假如我不是我。可能這題目真的太難了,老師應該不想被學生的怨氣和不通順的語句疲勞轟炸。我以前曾想過,為什麼我是我,很小的時候就這樣想過,而且我知道我第一次這麼想,是在某一天晚上躺在床上睡覺前。現在閒來無事的時候還是會想一下,但這輩子都不會想出個結果,因為不管怎麼想,心靈在講話的靈魂,也不可能跳脫這皮膚黝黑的我。
        將書闔上後,第一個閃過的念頭是,我不是小孩了,應該沒有調換兒想跟我交換。我很愛我自己的人生,所以我應該不會是調換兒的目標吧!做自己,別去羨慕別人手中的鑽石,因為手掌中只有平凡的空氣,會讓手更靈活的活動。愛自己,別讓自己成為調換兒,調換了自己的生活,調換了原有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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