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和死刑,這兩個議題,真是讓全國上下爭論不休。
我在我的部落格說我自己的看法,應該不會礙到誰吧!?
我贊成體罰,但不可以隨便體罰。我贊成死刑,但判刑的時候要小心謹慎。
 
小時候,
做錯事,被罵。
做錯小事,被大罵一頓。
做錯大事,被打。
長大後,
做錯事,被罰。
做錯大事,被關。
做十惡不赦的事,被判死刑。
 
這樣的邏輯是錯的嗎? 那怎樣才是對的呢?
 
在被懲罰之前,難道是莫名奇妙被懲罰嗎?
正常的老師和爸媽,有這麼無聊愛打小孩喔?
正常的法律運作,有這麼喜歡置人於死地嗎?
哪一個懲罰不是在社會訂定的規範下被執行?
如果不是,那執行者當然也犯法。
但明明有約法三章在前,
犯法了再來一哭二鬧,
那守法的人不就都成了傻子了嗎?
 
沒道理怕小孩受挫,怕受刑人心理煎熬,就放寬該有的規範。
社會還是需要秩序的,不是嗎?
 
在規定之下,不守法被懲罰,還有翻盤的道理?
很多人堅持零體罰,那要看情況啊!
如果學生動手打人,對老師拍桌子,向老師咆嘯,甚至打老師。
請支持零體罰的老師或朋友告訴我,我能不能叫他罰站,我能不能先把他制伏,還是讓學生繼續發神經。
他打我,我打回去,這樣的"體罰",可不可以算正當防衛啊?
還是我一樣要笑笑的跟孩子說,''老師以德報怨,請你心靜一靜''
 
 
有人說,會使有體罰的,表示還不夠格當老師,應該多去進修關於教育孩子的方法。
我對這句話很納悶。
我想支持零體罰的老師和朋友們,或許可以到學校現場實習一年,也算是一種進修喔!
有人說,支持死刑,是因為放不下仇恨,不給加害者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對這句話更納悶。
我想支持廢死刑的朋友們應該可以跟著警察去犯案現場看一下受害人的慘狀,
也算是一種進修,進修一下對人的憐憫該用在什麼地方。
 
現在法律規定老師不可以打小孩,那就別打了。
老師當然還是可以好好個過生活,並不會因為零體罰而有什麼影響。
有影響的是誰? 學生自己。
 
現在法律規定有死刑,所以定讞的就要執行。
如果連國家都不守法,
那騎機車不戴安全帽也別罰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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